2007年,张先生为了孩子上学,在厦门鸿山大厦买了一套小两房。2008年底,附近的鸿山小区二期项目推出"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即先由开发商收购业主的旧房,所得款项用于业主购买开发商的准现房。
广告打出来后,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让开发商对自己的旧房子进行评估,两相比较发现,开发商的新房价格跌幅远远高于他的旧房价格跌幅--鸿山小区的新房均价从此前的14000元/平方米跌至当时的8000多元/平方米,跌幅40%左右;而张先生的旧房2007年买入时总价为56万,开发商给出的评估价为50万,跌幅仅10%.
张先生觉得划算,于是和开发商签订了换房协议。如此一来,没有掏一分钱,张先生便拿到了新房首付款的发票。而根据协议约定,张先生的旧房,只需在新房交房后4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据了解,当时鸿山小区共推出20多套换旧房的"准现房",这种新鲜的售房方式虽然一开始受到一些争议,但很快吸引了不少换房心切的市民,推出的房源很快置换完毕。到了09年4月,厦门楼市量价齐升的态势正如火如荼,张先生和其他20多位参与换房的业主又接到了开发商按9折优惠让业主回购旧房的"邀约".这意味着张先生可以按45万的价格买回自己的旧房,但必须在一个月的优惠期限内。张先生乐了,把旧房的信息往中介一挂,立即引来不少看房者,最终,以55万的价格顺利在一个月内把45万"赎回"的旧房卖了出去。这样一来,张先生从中赚取了10万,扣除08年底评估时"缩水"的6万,仍然赢得了4万元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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