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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2010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调研

人民银行2010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言摘要  
         
  

    图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杭州主持召开2010年人民银行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 代水永 摄

    图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率调研组赴阿里巴巴公司调研。 代水永 摄

    编者按  为做好“加强电子支付工具发行流通市场监管”等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2010年8月2日至4日,中国人民银行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有关部委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共同组成专题调研组,赴上海、杭州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听取了相关介绍,并实地考察后,就加强电子支付体系监管、有效防范支付工具风险、促进支付市场稳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朝克:

    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对电子支付业的调研,充分表明了人民银行对“两会”办理工作的重视和推动电子支付业规范发展的决心。

    电子支付是一个新兴行业,面临的问题较多,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紧迫性。“两会”代表和委员对此十分关注,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人民银行对此非常重视,积极推动电子支付有序、规范发展,尤其是近期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快速发展中的电子支付业务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上海、杭州两地相关部门在调研中作了详细、客观的汇报,其中提到了电子支付立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及提高电子支付安全性、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问题。这些汇报涉及全国电子支付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包含各部门来自实践、经过深思熟虑形成的建议,为电子支付行业进一步深入发展和相关立法提供了客观实在的经验和参考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杨莉:

    对电子支付业的发展,我提三点建议:一是要提高电子支付的普及率。总体看,目前一线城市普及率高,二、三线城市普及率较低,县以下更低。像POS机有的商家不愿装,认为收费有点高。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商户安装使用POS机。二是要重点扶持中国银联的发展。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情况下,中国银联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建议加大对中国银联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国银联增强服务和信息安全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不断发展壮大,提高竞争水平。三是建议中国银联考虑和支付宝合作。胡锦涛主席视察中国银联时指出,银行卡产业是大有希望的产业,要不断扩大业务领域。如果中国银联和支付宝加强合作,既能双赢,又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在国企和民企的合作中取得示范作用,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全国人大代表姜仕:

    通过这几天的调研、学习,感触颇深。1990年我在贵州省晴隆县承包冶炼厂时,从湖南省邵东县老家银行支取6万元调到厂里作为经费,取钱加上赶路全程需要几天。在阿里巴巴公司听说一笔电子支付只需7秒钟,让我感觉过去二十年历程是从原始时代走进了高科技时代。科技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电子支付的发展势在必行,但风险防范技术和管理更要充当先行军。

    犯罪分子通过银行卡诈骗等犯罪手段将老百姓在银行的资金卷走,银行是否有责任?如果银行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问题相对就会减少。目前犯罪分子作案空间广,高科技手段多,在国家管理水平尚未成熟和破案手段不足时,作案更是得心应手,成功率高。因此,加强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是当务之急。建议银行严格彻底执行账户实名制,从源头上切断犯罪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程惠芳:

    这次调研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目前中国支付清算业务快速发展,支付工具、支付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体系是关系金融安全和各方权益保护的急迫任务。当前有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信用卡诈骗、电话诈骗、信用卡恶意套现等犯罪活动多发,普通百姓尤其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不断受骗。二是非银行企业预交费消费卡发行谁来监管?很多水果店、美容店、食品店等都在发储值消费卡,但这类商店经常搬迁和倒闭,居民很可能只消费一两次便找不到发卡店铺了。针对这类现象,消费者权益谁来保护?到哪里去投诉?

    就加强电子支付工具发行、流通市场监管,我有以下建议:一是全国人大要加快支付清算领域立法,用法律法规规范银行信用卡、非银行消费卡的发行以及电子支付企业的资质和行为。二是依法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电话诈骗、信用卡恶意套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对POS机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监管,完善POS机具等生成技术标准。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信用卡、非银行消费卡的发行和电子支付服务企业监管,同时建议设立电子支付风险基金,保护消费者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卢亦愚:

    目前,由于电信和银行卡诈骗案件屡发,各地群众被骗事件很多。因此,在大力发展电子支付的时候,要加强电子支付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特别是要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对银行卡终端机具及时进行升级换代,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防盗水平,不让犯罪分子轻易得手。同时要整合二代身份证信息系统,不同部门可分权限查询,减少假身份证开户等现象,同时便于进行追查,减少群众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贺强:

    人民银行今年第2号令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引导电子支付,特别是第三方支付从无序到有序的重要标志,是金融法规的重要创新。首先,央行2号令意义很重大,为第三方支付公司证明了身份,使第三方支付公司得到了认可。其次,如何处理关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的关系应该是分工合作、互补双赢,而不是恶性竞争。再次,风险问题,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风险不仅仅在于沉淀资金,由于该行业公司发展良莠不齐,小公司承担风险能力较差,一旦发生风险则社会影响巨大,同时第三方支付主要依靠网络科技,潜在技术风险可能较大,必须高度关注。

    央行2号令发布后如何规范电子支付发展?一是应当提高门槛,实行持证上岗,要扶大限小,对良莠不齐的小公司要适当予以限制,达不到标准的不能发证。二是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出台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制度。三是要加强监管,因第三方支付涉及多个部门,最好建立多部门统一联合协作监管机制,或成立专门委员会,参照证券市场动态监管的方式防范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赵光华:

    人民银行组织的本次调研非常及时、重要,刘士余副行长亲自带队调研,既是对“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又是对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有效贯彻落实的积极推动。关于电子支付发展我有几点意见:一是电子商务包括电子支付的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目前其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仍不完全适应,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二是事物发展中出现问题是必然的,缺陷是永恒的,我们应勇敢面对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目前电子支付行业存在的问题只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建议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尽快制定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政策和体制方面给予扶持、支持,为电子支付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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